创优目录:乐信分类目录网 » 资讯 » 社会焦点 » 社会关注 » 文章详细

夫妻收入低婆婆看不下去 教儿媳招嫖每次挣150元

来源:网络推荐 浏览次数:240次 发布时间:2017-08-28

近日,扬州市邗江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介绍卖淫案件。一对外地情侣到扬州卖淫,后来又招聘“代聊”人员,成了介绍他人卖淫的“中介”。让人吃惊的是,小刚招聘的“代聊”中,竟然还有一对外地婆媳,而且是婆婆竟手把手地教儿媳在网上聊天招揽嫖客。
  奇葩情侣
  去年10月,重庆情侣小刚(化名)和小丽(化名)来到扬州,入住扬州四望亭路上的一家酒店。小刚申请了一个微信号,假扮女性在“附近的人”中寻找男嫖客,谈好价格后就把小丽的房间号告诉对方。小丽偶尔也使用这个微信号,发语音应付“客户”。
  后来小丽身体不适,不能再卖淫。两人就商量找别的女子来卖淫,他们从中赚取“中介费”。


  去年12月中旬,小丽从外地喊来一个女孩从事卖淫。小刚则继续用微信招揽客人,为了扩大客源,他还在网上找了一些专门从事招嫖的“代聊”,帮他们介绍客户。此后,小刚等人进入警方视野。
  今年1月,警方在酒店当场抓获卖淫女与嫖客共5人,小刚、小丽等人也随之落网。据小丽交代,自己和小刚是两年前在重庆认识的。去年3月份,小丽离婚后,两人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后来就一起到了扬州。
  奇葩婆媳
  让人吃惊的是,小刚在网上找的“代聊”人员中,竟然还有一对外地婆媳。婆婆看到儿子和儿媳生活困难后,竟然手把手地教儿媳在网上招揽嫖客,没几天儿媳就教会了。
  她们负责在微信上寻找扬州客户,然后再让嫖客到事先说好的房间。每谈成一笔,他们就会收到小刚发来的150元的红包。
  近日,邗江区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小刚因犯介绍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小丽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其余人员也被判处相应刑罚。

相关文章

最新收录

访问链接已失效 广而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