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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乐清小学初中招生网上报名系统xsbm.yqer.cn

来源:网络推荐 浏览次数:2175次 发布时间:2017-05-25

2017乐清小学初中网上报名系统http://xsbm.yqer.cn/乐清市小学初中招生报名登记报名录取系统。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政办发〔2017〕12号),现将我市2017年小学、初中新生招收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需年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2017年小学毕业生,即接受完六年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二、招生政策及办法

根据省、温州市有关文件精神,2017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继续坚持“阳光招生”和“零择校”政策,采取划片招生、户籍为主、核定班额、网上报名、分批录取、超额电脑派位的招生办法,继续使用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网上招生报名登记录取系统,完善网上报名、分期分批审核和录取的工作方法,努力推进招生公平、有序。

(一)公办小学、初中招生

1.施教区学生:

户籍在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及符合国家政策的移民子女,原则上在施教区学校就读,统称施教区学生。各小学、初中施教区学生对象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学校施教区范围统一在招生启动前划拨到各学校。但户籍在2016年8月31日后申报、迁入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列入迁入地公办小学初中2017年招生计划,需回原籍学校报名就读。

2.统筹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外公办小学初中就读的,统称统筹学生。统筹学生在公办小学、初中学额有空余的前提下,按照其父母在施教区学校范围内拥有不动产证(房产证)的、拥有不动产但无不动产证的及确需跨乡镇(街道)就读的我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温委发〔2013〕5号文件规定的新居民子女等三个批次顺序给予安排。

3.新居民学生:

新居民子女入学按照温委发〔2013〕5号文件规定,其入学需要符合以下六个条件:

(1)入学需具备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外出务工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外出务工、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2)在我市办理居住登记手续;

(3)房屋租赁协议等证明现实际居住地的相关材料;

(4)市人力社保局出具的学龄儿童少年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1年(含)以上参保情况证明;

(5)儿童预防接种证;

(6)在我市经商或者务工证明(经商、办企业人员出示工商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4.政策性照顾学生:

政策照顾对象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政办发〔2017〕12号)文件精神确定,申请政策照顾的对象,于6月29-30日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市教育局教育科登记审核,由市教育局照顾统筹安排,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所有申请到公办小学、初中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在6月1-10日登录乐清市教育网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登记录取系统进行报名登记,对网上报名登记有困难的家长,可以在现场确认时由报名学校帮助登记。

(二) 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小学、初中招生依据有关法规在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内自主招生。其中适龄少年申请到民办初中就读的,需在5月25日—5月28日到各民办学校报名审核;适龄儿童申请到民办小学就读的,需在6月1日—6月10日进入乐清市小学、初中招生报名登记录取系统进行报名,并于6月29日、30日到各民办小学现场审核确认。

(具体公民办学校招生时间、招生批次、现场确认录取及所需材料详见附表)

三、招生咨询与监督举报电话

大荆学区57183371、清江学区57158600、虹桥学区57182015、城区学区27816115、柳市学区62784916、北白象学区62991363。

违规招生监督电话:62523805、62522332、61526706、62521704。

招生投诉电子邮箱:yqsjyjpjk@126.com。

四、注意事项

适龄儿童、少年家长要根据乐清市招生工作安排及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孩子入学网上报名、学校现场审核等工作,并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及证明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孩子在其施教区外入学资格,由此造成的相关后果由其监护人负责。

 

                             乐清市教育局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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