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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中考网上报名218.59.136.122:3009/wfzsks/front/index.jsp

来源:网络推荐 浏览次数:3084次 发布时间:2017-03-17

潍坊中考网上报名http://218.59.136.122:3009/wfzsks/front/index.jsphttp://www.wfjyxxg.com 3月15日,潍坊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中考报名时间为4月25日至30日,考试时间为6月11日至14日。考试成绩只能用等级表达,严禁用原始分数、点数等其它表达形式变通。今年的考试政策保持稳定。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更加重视特殊学生的培养,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发展和录取机会。
  考试成绩 只能用等级来表达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类。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12科,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4科。
  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9科文化课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全市统一组织;报名时间为4月25日至30日,考试时间为6月11日至14日。考试、阅卷及等级划定由市教科院负责。考生成绩属个人隐私,只能用等级表达,严禁用原始分数、点数等其它表达形式变通。
  体育与健康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中心市区(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和市直初中)分别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和市创新教育研究院(市实验教学研究中心)统一组织,其它县市区自行组织实施。
  体育与健康考试于5月20日前完成。实验操作技能考试于4月30日前完成。信息技术考试政策不变,于4月30日前完成。成绩达不到C等的,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的考查及等级认定的组织工作由各县市区负责,于4月20日前完成,成绩分A、B、C三个等级,其中A等不得超过考生总数的30%。成绩达不到B等的,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学生综合素质毕业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原则上A等不超过本校毕业生数的30%,B等为50%,D等严格控制。对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A等指标比例实行动态管理,具体办法与上年一致。奖励指标要从严控制,不得超过毕业生总数的3%,奖励部分从B等级中扣除。
  考试制度 严禁组织应试“快班”
  初中一年级学生,可以参加地理、生物科目的考试;初中二年级学生,可以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科目的考试;初中三年级学生,可以参加所有科目的考试。在初一、初二已参加有关科目考试但对其成绩不满意的,初二、初三时可以申请重考,并以最好的成绩参加高中招生录取。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定课程方案,合理安排课程计划,严禁统一提前结束课程或对部分学生组织应试的“快班”,让学生提前参加考试。各县市可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合理设定提前参加考试人数比例的上限。
  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及考查科目成绩,由各县市区划分等级(中心市区统一划分)、公示、核对无误后,连同原始成绩于5月30日前上报到“潍坊市高中段招生考试平台”(以下简称“中考平台”)。信息技术考试成绩经县市区招考办审核后一并上报。
  在潍坊市内其它县市区就读(且有就读学校学籍),需回户籍所在县市区升学的学生,原则上参加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科目的考试,以上考试科目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等考查科目成绩,由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一并上传到中考平台。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不得拒绝学生报名考试、漏报成绩。其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参加考试科目的成绩,由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出具书面证明并经分管局长签字确认后方可有效,并于5月25日前提供给升学所在地教育部门。
  志愿填报 升学志愿仍分四大类
  初中毕业生考试报名时按本人意愿同时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升学志愿。升学志愿分四大类:“3+4”志愿,普通高中志愿,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志愿,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
  “3+4”志愿共设3个志愿,其中两个学校顺序志愿(每个志愿设一个专业志愿),第三个为学校和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普通高中具体志愿设置与填报办法由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市区统一确定)。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设置两个学校顺序志愿,每个学校顺序志愿设一个专业志愿。考生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填报两所学校。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设一个,考生可以选择填报一所普通中专或职业中专、技工学校。
  考试报名、高中阶段志愿填报,在统一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市中考平台进行。自行采集报考科目、普通高中志愿信息的县市,填报结束后导入中考平台。填报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报,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报考范围 重复报名取消资格
  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及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另行公布。考生须按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范围填报相应志愿,超出招生范围填报的志愿无效。
  考生在普通高中第一志愿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并参加全市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报考普通高中的,在学籍所在县市区报名,考试地点由县市确定(市区由市教科院和各区共同确定)。
  考生原则上报考就读初中(且有就读学校学籍,下同)所在县市区普通高中,可按规定直接报名,不得报考学籍、户籍以外县市区的普通高中(有招收县外学生资格的民办普通高中除外)。考生只能在一个县市区报名,重复报名的,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
  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县市区就读,需报考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普通高中的考生,须携带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与户口一致)以及学籍证明等,到户籍所在县市教育局审核报名资格(市区由市教育局统一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由县市教育局于4月15日前统一上传到中考平台。
  户籍在潍坊市以外,因监护人来潍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申请在潍坊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须经户籍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且出具证明,并携带户口簿、监护人工作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一年以上的劳动用工合同)、居住证明(房产证或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学籍证明,到居住地县市教育局审核报名资格。
  不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擅自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招生录取 实行多元录取方式
  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3+4”,普通高中,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顺序录取。
  “3+4”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按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完成时间为7月上旬。凡被“3+4”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中、三二连读、五年一贯制志愿的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结果于7月20日前导入全市中考平台。继续实行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政策,分配办法与去年相同。继续设置指标生录取标准下限,具体由各县市教育局统一设置,市区统一设置。凡因达不到录取标准下限导致不能完成指标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其剩余的指标生计划统一调出,作为相关高中学校的普通生计划指标。
  实行综合录取、推荐录取、特长录取等多元录取方式,先录取指标生,再录取剩余计划。
  记者了解到,今年更加重视特殊学生的培养。各县市区切实落实推荐录取政策,为区域内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提供特殊才能展示和录取的机会,加强特殊才能学生培养工作。同时,继续设置艺体特长生文化课底线,各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文化课底线标准在去年的基础上适当提高。
  另外,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录取按照省考试院的有关录取规定,根据考生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在全市中考平台上进行,完成时间为9月中旬。
  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录取实行注册入学,根据考生志愿向相关学校投档,考生也可直接到相关学校报名,根据报到情况进行录取。普通中专录取完成时间为9月中旬;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录取完成时间为11月20日前。
  考试要求 必须参加统一招考
  严格成绩管理,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无误后方可上报。推荐生、特长生、实验操作技能现场测试由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进行全程录像,并连同试题试卷保存至学生毕业。我市初中学籍的毕业生报考我市普通高中的,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按招生录取程序进行录取。
  严禁任何高中学校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前进行招生宣传或组织考生报名,更不允许学校擅自招生;不得以减免学杂费、补助生活费等不正当手段乱拉学生。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等阻止、干预学生合法选择志愿学校或擅自代替学生报名。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新生行政班额不超过50人)招生,不得擅自补录学生。对造成试题泄密,或在素质教育工作评价、指标生分配、报名、考试、阅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特殊考生资格审核、推荐和录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违规操作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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