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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公司勾结手机生产商研发木马 恶意扣费6726万

来源:网络推荐 浏览次数:291次 发布时间:2017-01-21

昨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一起通过手机恶意软件扣费,盗取用户话费的案件,涉案金额6700余万元人民币。被告人任某等人以盗窃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不等。这是全国首例以盗窃罪起诉的手机软件恶意扣费案。

  勾结SP及手机生产商

  “垄断”扣费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1月,被告人任庆、郑少宁、汪兆峰等人成立深圳市信联互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联互通公司),三人均系该公司股东。在公司运营过程中,任庆、郑少宁、汪兆峰经商议决定,信联互通公司研发恶意扣费软件并植入手机方案商、制造商的手机,通过收购SP公司(电信服务提供商)并与其他SP公司合作,从而使用上述公司从电信运营商获得的SP扣费通道,在手机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扣费,以获取非法利润。

  随后,其针对功能手机的MTK平台、展讯平台、MSTAR平台、互芯平台研发出具有恶意扣费功能的HDM软件包及相应的后台服务器管理系统,使手机界面屏蔽电信运营商发送的扣费短信,并通过后台服务器控制扣费事宜。其后与深圳市亚洲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博梦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三兴源科技有限公司等数十家手机生产商、手机方案商洽谈,将恶意扣费软件安装到手机软件系统中,并商定非法利润的分成。

  同时,还与具有SP通道经营权的北京三进宇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等数十家SP公司洽谈借用扣费通道,并商定非法利润的分成。2011年4月至2012年7月,信联互通公司通过恶意扣费软件扣取手机用户话费共计6726余万元,与SP公司、手机方案商或生产商按照约定比例分赃。

  技术骨干不到一年分红148万

  2011年9月,在深圳市亚力通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亚力通公司)任职的被告人钟涛、许一峰、肖蒙,与信联互通公司的汪兆峰商定后,在该公司开发的手机软件中秘密植入信联互通公司研发的具有恶意扣费软件。截至2012年7月,信联互通公司通过该公司植入的软件扣取手机用户费用共计4666余万元,钟涛分得148万余元,许一峰分得15万余元,肖蒙分得9万余元。

  2010年11月,在深圳市亚洲通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亚洲通公司) 任职的被告人朱海、吕钊、张全新、陈浙聪先后将信联互通公司、深圳市酷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浪公司)的恶意扣费软件植入手机,在手机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扣费,以获取非法利润。截至2012年7月,信联互通公司通过亚洲通公司植入的恶意扣费软件共扣费97万余元,亚洲通公司和朱海分得5.3万余元。截止2012年7月,酷浪公司通过亚洲通公司植入的恶意扣费软件共扣费10万余元,亚洲通公司分得3万余元。

  深圳中院经审理认为,信联互通公司为获取非法利益,与SP公司签订协议获得扣费通道后,又与手机方案商、生产商进行合作,将信联互通公司的恶意扣费软件植入手机,手机用户在开机后或在点击有关游戏时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自动扣费,信联互通公司通过后台服务器控制扣费次数及扣费金额,每部手机每月扣费数元到数十元不等。通过以上方式,形成一条“SP公司—信联互通公司—手机方案商、生产商”的非法经营链条,共计600万部手机被非法获利6726余万元,信联互通公司与有关SP公司、手机方案商、生产商按照约定比例进行分赃。被告人任庆、郑少宁、汪兆峰等人通过恶意扣费软件,秘密窃取手机用户资费,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遂作出如上判决。

  秘密扣取手机用户资费

  该科技公司后台服务器管理系统控制安装有恶意扣费软件的手机,在手机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自行发出扣费指令,即自动订制收费短信或拨打IVR电话(无线语音增值服务电话),同时通过在手机界面屏蔽拦截掉电信运营商的扣费提示短信、设置投诉用户“黑名单”等方法,达到在手机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动订制增值服务,秘密扣取手机用户资费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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