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先生最近新买了一辆二手车,车子送修后他质疑车子整体泡过水,于是致电与每日商报维权热线85188518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反映:“我在浙豪汽车服务部买了一辆二手车,销售人员当时一再说车没问题,但是我买来之后汽车空调就坏了。我将汽车送修后,修车师傅说这辆车曾经泡过水,我觉得商家在销售时存在欺诈行为,要求退车退款。”
倪先生告诉记者:“11月19日,我在拱墅区丰庆路551号浙豪汽车服务部买了一辆福特新蒙迪欧二手车,花了15.8万元。当时,销售人员向我保证车没有问题,我就在一张车辆转让协议表格上签了字。”
“很快,我在使用过程中便发现汽车空调有问题,于是将车送去修理。修车师傅告诉我,这辆车泡过水,他指出进水部位并分析了原因,我认为修车师傅说得有道理。12月上旬,我哥哥帮我去查这辆车的出险记录,得到的回复是这辆车曾经因事故获赔15万元,而事故原因是暴雨。种种证据表明,这是一辆曾经泡过水的车,而商家在销售的时候并没有向我说明,存在故意隐瞒行为。”倪先生说,自己立刻向商家反映情况,但对方却说是我买车时没有问清楚情况,但在我看来,这是商家推卸责任的一种说法。
随后,记者根据倪先生提供的电话,联系上了浙豪汽车服务部的王先生,他说公司不接受媒体采访。
记者将继续关注此次纠纷的进展。
专业人士这么说——
建议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甚至起诉
面对这样的情况,消费者应该怎么做?记者采访了多位专业人士,听听他们怎么说——
杭州市消保委秘书长陈杭:商家与消费者在二手车交易时,应该消息完全对称,消费者有知情权,商家有告知消费者信息的义务。而车辆泡水是一个大事情,商家更有必要明示消费者。
拱墅区市场监管局毛昌伟:建议消费者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电话,辖区市场监管所相关工作人员会调查。我们会想方设法为消费者争取合法权益,如果发现商家有欺诈情况,证据充足的话,我们会对商家依法查处。
杭州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如果商家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属实,根据《新消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交易规范》中的相关规定,二手车经销企业将二手车销售给买方之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测和整备。以及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
类似纠纷也曾有发生 消费者不妨做个参考
二手车是一个挺容易产生消费纠纷的领域。而在过往的二手车消费纠纷中,也曾发生过类似的案例。
例如,2013年8月,重庆商人龚先生花360万元购买了一辆二手的法拉利跑车,但是后来发现车子以前在杭州发生过事故,还花了40万元维修,协商无果后,车主将卖车的4S店告上了法院。
2015年12月8日,重庆市一中院作出了终审判决:退一赔一,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