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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报名系统www.yuanmengjihua.com

来源:网络推荐 浏览次数:167次 发布时间:2016-08-27

广东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报名系统http://www.yuanmengjihua.com/“圆梦计划”是由共青团广东省委联合广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多个单位共同实施的公益项目。该项目立足广东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核心任务,瞄准新生代产业工人提升综合素质核心诉求,重点资助广东新生代产业工人参加以网络远程教育形式为主的高等学历教育,力争打造成为“三工程一通道”:即党在新生代产业工人群体中基本可依靠力量的培养工程;实现社会管理创新,推动产业工人群体“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骨干培养工程;助推“广东制造”走向“广东创造”、加快转型升级的高素质劳动者培养工程;新生代产业工人成长发展的向上通道。
2010年12月,团省委联合北京大学等相关单位启动“圆梦计划·北大100”项目,从报名的2501名新生代农民工中遴选出100位优秀份子,全额资助他们工读北京大学网络远程教育本科学位。经过实践和探索,以“北大100”为蓝本,“圆梦计划”形成了可复制标准化模式,秋季招生于2011年7月启动。合作高校由1所增至24所,班级由1个发展至100个,招生人数由100人扩展至10000人。2012年,省政府将“资助一万名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入读高等学校”列为省十件民生实事的第九件“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生活条件”的重要内容之一。团省委高度重视、提前部署,采取省市联动的模式,省圆梦办负责统筹发动,各市负责与高校对接实施,并参照省级财政补贴标准,配套市一级的经费保障,实施范围以珠三角地区为主,同时覆盖全省21个地市广大新生代产业工人,目前已录取7230人。11月,剩余部分高校的笔试及录取等遴选工作将继续进行。
 “圆梦计划”自实施以来,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认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先后两次对“圆梦计划”作出重要批示,认为“圆梦计划”“摸清时代脉搏,首开全国先河,增强了团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值得充分肯定”;团中央将“圆梦计划”作为全团试点,书记处第一书记陆昊高度肯定“圆梦计划”,认为这是共青团在新的历史时期的一个重要探索;教育部相关负责同志多次出席“圆梦计划”工作研讨会,为“圆梦计划”提供悉心指导;新华社、人民日报、南方日报等国家、省级重要媒体刊发一系列报道,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圆梦计划报名咨询电话:020-36761967 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8:30-12:00,14:00-17:30)
广东新生代产业工人骨干培养发展计划报考须知
 
2011年起,共青团广东省委联合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单位实施“新生代产业工人骨干培养发展计划”(下称“圆梦计划”),每年资助1万名在粤务工青年参加再继续教育,为党培养在新生代产业工人群体中基本可依靠力量;推动新生代产业工人群体“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助推“广东制造”走向“广东创造”,实实在在为新生代产业工人谋幸福,为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作贡献。2016年将资助万名新生代产业工人接受2—2.5年的本科或专科继续教育。
 
一、报名条件
1.报考“圆梦计划”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1日至1998年7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在各类企业生产一线从事体力或技术劳动,或在农林牧渔等行业生产一线从事农业生产,基层务工服务人员;
(5)具有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需有1年以上在广东省工厂企业的生产一线务工经历;非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需有连续1年以上在广东省同一家工厂企业的生产一线务工经历;
(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及心理健康;
(8)具备招考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同等条件下,纳入省精准脱贫对象的人员优先录用。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学生;
(2)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最高学历为本科或本科以上的人员;最高学历为专科的人员,不得报考高升专;
(4)不符合招考部门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考试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7月11日—8月31日网络教育,9月1日—9月5日成人高考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先登陆圆梦计划官方网站
www.yuanmengjihua.com或ymjh.gd12355.org进行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本人应于规定时间内(7月11日—9月5日网络教育,9月6日—9月10日成人高考)携带报名相关资料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同时缴纳报名费(约100元)。
现场确认须提供材料清单:
1.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等材料。对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由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就业及就业年限证明;
3.所在单位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办公电话;
4.2张小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其他招生院校需要提供的材料;
网络教育一次性提交报读院校规定的相关材料及圆梦计划所需材料;成人高考审核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前往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现场审核点提交参加成人高考所需材料(身份证和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第二次向所在圆梦计划报读教学点提交申请报读圆梦计划所需材料。
 
三、考试。(9月6日—9月15日网络教育,10月中旬成人高考)
网络教育具体的考务细则(主要包括: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和形式、评分标准、考试地点以及考场布置标准、考试纪律、考务人员组织架构、考务工作培训及阅卷评分等相关考务组织工作)由开展网络教育的合作高校与各市圆梦办共同商定,考生报名并通过审核后可在官网上进行查询。成人高考的报名、考试、录取与全国统一的招生考试一致,考试时间为10月中旬,录取时间为12月。
 
四、审核公示。(9月16日—9月30日网络教育,12月中下旬成人高考)
1.网络教育(9月16日—9月30日):各高校公布考试成绩,并根据圆梦计划招生名额及考生成绩排名先后确定圆梦计划正式录取学员名单,在圆梦计划官方网站、当地团委官方网站及各高校官方网站进行同步公示。
2.成人高考(12月中下旬):成人高考录取结束后,各高校根据各校圆梦计划名额及成人高考录取考生中,按成绩排名确认拟资助圆梦学员名单,随后通知拟学员提交报读圆梦计划所需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于12月下旬公布圆梦计划正式资助学员名单,在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报考相关高校网络教育,或报考成人高考,并被录取,取得相应学籍,可享受“圆梦计划”资助政策。
 
五、录取
(10月1日—10月10日网络教育,12月下旬成人高考)
各高校在公示结束后给获得圆梦计划资助资格的学员寄发《录取通知书》,并详细告知资助学员“圆梦计划”的资助政策及所需缴纳的费用。如有资格审核未通过或考生本人放弃就读圆梦计划的情况,则由高校根据考生成绩排名顺次补录,相关情况报备省市圆梦办。
 
六、收费标准
报考“圆梦计划”并被录取的学员在入学注册时需一次性缴纳学费(不含报名费和教材费)2000元(报考北京大学的需缴纳3000元),在院校规定的毕业年限内取得毕业资格后可向省圆梦办申报奖学金1000元,由省圆梦办返还给学员本人,即学生实际承担学费仍为1000元(北京大学为2000元);中途退学或无法毕业的,不予申报1000元的奖学金。
 
七、学历和学位
凡在学习期间,完成报读高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取得该专业全部学分者(“专升本”层次学生毕业前必须通过教育部规定的部分公共课全国统一考试),准予毕业并由高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教育部予以电子注册。本科毕业符合报读高校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可由高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八、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每次只能报考一所高校的一个专业。
2.已被圆梦计划成功录取的在读学员不得再次报考。
3.考生通过现场确认环节后,只能在所报考的“圆梦100”录取结果公布后,在没有被成功录取的情况下,方可重新报考。
4.用户账号用于网上报考和查询成绩、录取结果、在读期间学员信息管理等用途,请务必如实填写资料并妥善保管。
5.2016年“圆梦计划”采用地市定向培养的模式,考生只能报考工作所在地的“圆梦计划”,不得跨市报名。
 
本报考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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