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到闺蜜家吃饭,洗澡后换上睡衣跟闺蜜对饮,醉得不醒人事时,差点受到闺蜜男友的性侵。今日,洪山区法院以强奸罪对该男子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2016年4月8日晚8点,女子阿虹接到闺蜜小芳的电话,邀她来租住地吃饭。阿虹跟闺蜜是小学同学,两人情同姐妹,多日未见面,吃饭时两人都提出想喝酒,于是小芳的男友主动去买来10瓶啤酒。三人喝着喝着,10瓶啤酒不知不觉下了肚,两闺蜜都已醉得不醒人事。半夜里,阿虹醒来突然发现,闺蜜的男友竟然在脱自己的衣服,她顿时吓出一身冷汗。
赶紧跑到隔壁房间向小芳呼救,小芳对男友的行为表示十分气愤,当即报警。随后,警方将三人带到派出所。小芳男友向警方承认,看到女友的闺蜜阿虹醉酒后倒在床上,穿着单薄睡衣,酒后冲动临时起了歹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