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截图
网曝22岁网络美女主播丹丹和自己的“粉丝”19岁男孩约会,因向其索要1300元发生口角,身中19刀,被杀害在小宾馆。
视频截图。
22岁网络美女主播丹丹,性格开朗,主要在网上做唱歌直播。19岁男孩通过网络上的直播平台接触到了做网络直播的丹丹,看了几期直播后男孩被深深吸引,成为丹丹的疯狂粉丝,经常在直播中送出礼物,花了不少钱。随着两人日渐熟悉,男孩提出想与丹丹见面,对方欣然同意。
女主播家人接受采访(视频截图)
见面后两人相处还算融洽,过起了情侣一样的生活。事发当天,丹丹在宾馆内向男孩要1300元做生意,男孩不愿给,随后遭到丹丹的辱骂和殴打,他被激怒瞬间失去理智便用刀捅了丹丹。随后赶到的民警发现女子身中19刀,早已死亡。
嫌犯自首。(视频截图)
丹丹的父亲表示,自己乖巧懂事的女儿并不像犯罪嫌疑人所说的那种嗜钱如命、蛮不讲理的女孩,对于女儿坚持网络女主播这事父母也是知情的。姑娘大约花了3000多块钱,购置了一台组装电脑、一部调音台和一个话筒,把自己的房间装修布置了一下,就这样开始直播了。“刷卡送礼物都是你自愿的。”在母亲看来,听女儿唱歌、给女儿刷卡、送虚拟礼物,在网络世界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潜逃回家的19岁男孩在家人的陪同下向当地公安部门自首。
女主播大尺度表演(网络资料图)
盘点网络女主播赚钱之道
主播以色情内容博眼球收到虚拟礼物可以提现
记者观察发现,视频平台上部分主播以低俗、色情的内容博取关注。
以用户“笑四瓶”为例,该用户所发布的视频中标注“性虐待”“疯狂车震”等字眼,部分视频在床上录制,一男一女或一男多女以对话及表演短剧的形式讲黄色段子,模拟成人不雅画面。
此外,部分用户以暴露的服饰和挑逗的行为吸引粉丝,有用户穿性感睡衣在卧室录制视频。
用户名为“董大美”的主播经常着性感服饰自拍,在她最近录制的一段视频中,她身着红色性感睡衣面对镜头对口型唱歌,该视频播放量达到42.2万。该主播告诉京华时报记者,她今年24岁,在视频平台注册不到4个月,粉丝量逐渐积累至20余万。
她介绍,除了录制视频外,她偶尔还会在视频平台进行直播,“直播中,会有粉丝不断给我刷礼物。”
女主播逗粉丝开心。(网络资料图)
唱歌跳舞讲故事逗粉丝开心
每天晚上,映客网名为“精灵妹妹”的ID都会准时上线,进入她的直播间,一股“甜美风”扑面而来,大片纯白的背景映衬着可爱的图案。“精灵妹妹”说,她直播时大多穿粉红、纯白甚至毛茸茸的可爱风连衣裙。日前,记者见到她时,她穿的是一件日本女学生制服,画着可爱的淡妆。直播开始后不久,进入网络直播室的粉丝逐渐增多,一个小时后增加到近2000人。“精灵妹妹”不断与上线的粉丝打招呼,一会儿陪他们聊天,一会儿为他们唱曲,说话声音也比日常温柔了很多。
进入直播室的人越来越多,“精灵妹妹”和粉丝们的互动也越来越多,她不断地和熟悉的ID互动,轻声细语讲着最近发生的各种事,偶尔会唱一两首歌,而随着聊天的气氛越来越火爆,粉丝们开始比着送虚拟的鲜花、豪车,这些虚拟礼物都是粉丝花钱买来的,收到这些礼物后,“精灵妹妹”则可以将它们兑换成真钱。遇到个别网友的语言骚扰,她会把对方踢出房间。
直播结束后,“精灵妹妹”给记者展示了位于济南东部的这个直播间,十几平方米的房间内放着一套台式电脑、一个高清摄像头、一套高音质的耳机和话筒,外加几个采光灯,正对着摄像头的床上还堆满了各种毛绒玩具,整个房间布置得非常清新。这些设备全部加起来大约一万元,可以美化女主播在网络上的形象和声音。
网络女主播大尺度照(资料图)
调查
分成加广告收入主播可月入万元
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在视频平台拥有数十万粉丝的“红人”收入颇高,庞大粉丝背后是不容小觑的经济收入,直播中粉丝送的礼物都可折现,此外主播还有广告收入。其中部分主播尚未成年。
虽然还不满18岁,说起粉丝积累过程,祁子航已有老成之态,“坚持发,当成职业用心发”。他说发的多了,点赞人数会多,就有机会上热门,曝光几率增高后,粉丝也就会逐渐增多。
在视频平台上以模仿出名的主播甘露告诉京华时报记者,他在视频中添加广告收费300元,单独做一条广告视频收费500元。他的粉丝只有12万。
拥有65万粉丝的祁子航称他的广告收费从1000至2000元不等。加上直播中粉丝送的礼物在与平台五五分成后折现,还在读高三的他,“月收入虽不稳定,每月平均也有2万”。据祁子航描述,自己只是利用课余时间每两天发一次视频,“家长很支持我。”
拥有30余万粉丝的小玺透露,他平均每月的收入为2到3万元不等。一旦视频被推广至视频平台首页,广告商就会主动联系他。“有卖手机的,也有卖衣服的找我打广告。”双方的合作方式为,广告商录制或用户个人录制包含广告信息的视频,“挂在我的账号里24小时,每条广告收600块钱。”
小波称,他每月收入不稳定,平均1万元左右。他回忆收入最多的一次,一天就挣到了7000块钱。当日,在他发布了一条热门视频被平台推广至首页后,他接到了众多广告商的邀约。小波表示,他不会对广告内容进行拣选,“以前一般只要资金到位,就给发,但是吃过一次亏。”他透露,他曾因为发布一条包含恐怖图片的广告被平台封号1个月,受此影响,粉丝急剧下降,他本人的收入也受到了一定影响。
网络女主播(资料图)
专家观点
视频平台以猎奇内容创收
为何生吃活虫、仙人掌,挑战抽烟、充斥性暗示内容的视频能获得数十万点击率?对此,北京印刷学院新闻出版学院院长魏超表示,猎奇是人类最基本的本能之一,人们喜欢关注这些内容并不奇怪。为了博取关注,创造收益,大量迎合受众恶趣味的内容就会涌现,有些内容甚至达到近乎荒诞的程度。
平台希望扩大影响,吸引眼球的初衷可以理解,但是以低俗、色情的内容博眼球,或许短期内可以得到瞬间流量。但是长远来看,对于平台的品牌建设无益,这终将损害平台的品牌价值。
从大众的角度、平台企业的社会责任来看,平台总是迎合人类低层次的恶趣味、以猎奇荒谬的内容来引人注目是不负责任的态度,也无益于网络媒体的建设。
魏超称,相关部门主要监管对象为平台,我国没有所谓的事前审查,更多的是要求平台企业进行自律自查。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陈力丹则认为,网友之所以对这样的内容有如此大的关注,平台要负主要责任。平台有选择地将相关视频推介至其首页,对此类视频的传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陈力丹称,“这是平台导向的问题。”传播者是把控整个传播的控制者,传播者的素质太差,受众也会受到影响。而平台之所以青睐这样的内容,主要还是出于对点击率的追求和牟利的思想。
律师说法
打色情擦边球有违公序良俗
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姜健认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淫秽性的书刊、影片、录影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但目前根据视频和图片所显示的内容,并不足以认定为刑法中的淫秽物品,因此,尚无法认定为传播淫秽物品罪、或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或组织淫秽表演罪。如涉嫌构成犯罪,公安部门应根据侦查结果进行认定。但总体来说,部分主播打色情擦边球、以黄色段子等性暗示内容博眼球等行为有违公序良俗,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出台相应法律法规予以规范。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表示,视频平台所提供的诸多表演都带有明显的挑逗和性暗示,是否认定其为淫秽物品,要由警方确认。如果构成,依据《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之规定,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网页,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服务,或者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属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
韩骁律师称,近几年随着移动通讯设备终端的急剧增加,淫秽物品犯罪再次呈现猖獗态势,一方面,在传播方式上发生巨大变化,相较于电脑网站的传播方式,安装量巨大的移动终端APP传播速度更加迅速、传播范围更为广泛。同时,淫秽物品本身的形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不再局限于先前的小说、图片、影像,各种直播平台和直播软件层出不穷,借助这些平台和软件,所谓的“主播”以各种挑逗裸露、性暗示等动作来博取眼球,获得关注,并从中获取经济利益。
但由于目前网络技术的发展,而与之对应的网络监管技术的落后和监管体系的不健全,使得对网络和移动通讯终端的监管难度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