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最红星期五加油活动条款及细则
一、 活动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 活动对象
交通银行信用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但仅持有分期信用卡、Boss卡的持卡人除外。
三、 活动内容
- 活动期间内每星期五在各城市的指定加油站点内刷指定交通银行信用卡(除boss卡、分期卡,下同)且满足活动其他参与条件的 ,可享受该笔交易金额5%刷卡金奖励。
- 持卡人上月在活动加油站外刷交通银行信用卡有积分消费满人民币2500元,可获得参加本月刷卡金活动奖励资格。例如2016年1月在活动加油站外有积分消费达人民币2500元,2016年2月即可获得参加本月刷卡金活动奖励资格。
- 每位持卡人每星期五参加最红星期五加油活动获赠刷卡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元,每月获赠刷卡金总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0元。任一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与其附属卡所获刷卡金奖励金额合并计算。
- 持卡人须在活动期间通过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creditcard.bankcomm.com或微信服务号“交通银行信用卡|买单吧”注册“2016最红星期五” 超市加油活动。注册成功后当月及以后符合条件的消费方可获得刷卡金奖励,注册当月之前的消费无法获得奖励。2016年1月1日前注册参加2015年最红星期五活动的持卡人需重新进行注册。
- 本活动中所指有积分消费指按照《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奖励计划条款及细则》规定的可计算消费积分的消费,不包括取现和转账交易以及其他不计算消费积分的交易。刷卡消费的日期以交易日(北京时间)为准。美元消费金额按1:7折算为人民币消费金额。
- 持卡人获赠的刷卡金将在消费当月过后30天内(含,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导入除交通银行环球信用卡外持卡人当月消费金额最高的信用卡的刷卡金专用账户,刷卡金导入后将通过短信告知持卡人,持卡人也可自行登录交通银行信用卡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查询刷卡金的账户及明细信息。
- 持卡人获赠的刷卡金须在有效期内使用,有效期为刷卡金导入之日起60天(含)内,可在有效期内自动抵扣持卡人在指定合作超市店内的刷卡消费,并可分多笔使用。刷卡金不能直接用于刷卡消费,而是以自动返还的方式,用于部分或全部抵扣符合要求的交易金额,并于符合要求的交易入账后的三日内记入持卡人账户。如持卡人未在有效期内使用刷卡金,则视其自动放弃该奖励,且刷卡金会自动作废。如符合获赠条件的持卡人于活动期间内申请销卡,交通银行有权取消或扣回该持卡人的获赠奖励。刷卡金的获得、查询和使用规则以《刷卡金业务条款及细则》为准,详见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
- 本活动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及附属卡均可参加,附属卡交易与主卡合并计算,刷卡金将计入主卡账户。
- 本条款细则中关于交通银行白金信用卡、交通银行信用卡新客户参加本活动有特别规定的,以其特别规定内容为准。
四、关于交通银行白金信用卡的特别规定
- 白金信用卡持卡人无需注册即可参加本活动。白金信用卡持卡人参加本活动无需满足上月在活动加油站外刷交通银行信用卡有积分消费满人民币2500元的要求。
- 使用白金信用卡在指定加油站点内消费且满足活动其他参与条件的,可享交易金额10%刷卡金奖励。
- 白金信用卡持卡人每星期五参加最红星期五加油活动获赠刷卡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元,每月获赠刷卡金总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0元。
五、关于新客户的特别规定
- 2016年1月1日起核卡的交通银行信用卡新客户自核卡日当月起的四个自然月内,注册活动后无需满足上月在活动加油站外刷交通银行信用卡有积分消费满人民币2500元的消费条件,即可获得参加本月刷卡金活动奖励资格。
- 新客户指首次持有交通银行信用卡的持卡人、曾持有但已销户超过6个月或仅持有交通银行信用卡附属卡的客户,核卡日期以首次随卡寄送的信用卡卡函中注明的核卡日期为准。
六、其他
- 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虚假、欺诈、用于经营性目的、恶意分单等违法或不正常交易,或持卡人存在任何违反《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行为,或持卡人账户发生逾期、冻结、销卡等非正常状态、或持卡人在出现疑似不正常交易但拒绝配合银行进行调查,或符合本活动条件的交易最终被撤销或退货的,则交通银行保留对相关交易进行调查核实、拒绝该等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及在无法退还奖励时在持卡人账户中记入相关奖励的现金价值的权利。
- 指定加油站点以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公布为准,活动期间由于商家地址变更、工程装修、停业整顿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门店未能正常营业的情况与交通银行无关,建议持卡人于参加活动前向商家咨询确认。
- 各城市参与活动加油站、活动时间及活动具体条款细则以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公布为准。
- 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