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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男子撕碎罚单:赔80万我都未惊过

来源:网络推荐 浏览次数:337次 发布时间:2016-06-13

 据网友提供的视频,端午节6月9日下午三点半左右,江门九中街一名“土豪”向着交警拼命秀土豪。到底这里发生啥事呢?原来当时,这名男子驾驶的黑色小车与一名女子驾驶的红色小车发生了碰撞。据周围的街坊讲,该名男子“口才”十分了得,将女司机骂了个狗血淋头,期间“三字经”“四字真言”层出不穷。

   随后交警闻讯赶到现场,判定男子不按规定超车负事故全责。据了解,当时现场有街坊估计,女子的车划成这样,男子最少要赔800元,谁知男子态度嚣张,话“赔80万我都未惊过”。

   面对男子不断晒有钱,一直保持克制的交警蜀黍只好苦口婆心地奉劝他一句。谁知这男子继续狂妄,将交警递过来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一把撕碎。

随后交警离去,男子心生不忿,更偷偷摆出挑衅的手势。

   随后有网友晒图,称男子居然还发朋友圈骂交警:“我叫距即管开罚单,打份甘嘅烂鬼工有乜甘巴闭,我有钱罚啊,激死距!”(我叫他尽管开罚单好了,交警也是打份工而已有啥了不起的,我有钱让他随便罚,气死他)随后男子的行径迅速传遍网络,人称“大把钱哥”,更被网友指出是某典当行的老板。

   今日(12日),据江门交警微信发布权威消息:6月9日,江门市蓬江区一叶姓男子因超车不当发生交通事故,在交警到场处理交通事故并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过程中,对现场交警进行语言辱骂、出鄙视手势侮辱,并当众撕毁并抛洒处罚决定书,事件被群众拍摄上传网络后引起重大不良社会影响。6月10日,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以“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对叶某依法进行立案调查,6月1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叶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江门交警发布消息称:6月9日端午节当日13时许,叶某(男,33岁,江门人)驾驶粤JGR***号轿车由蓬江区水南路往跃进路方向行驶,当其行驶至江边里38号对开路段时,不按规定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由李某驾驶的粤J60***号小轿车,致使两车碰撞受损。15时41分,蓬江交警大队接到事故处警指令,15时51分,该大队二中队民警冯警官、事故处理中队黄警官先后到场开展事故勘查处理工作。民警根据现场碰撞痕迹和双方当事人口述经过分析,认定该事故是由于粤JGR***号小轿车在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粤J60***号小轿车后突然转弯造成,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28条第3款之规定,粤JGR***号小轿车驾驶员叶某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民警依法对叶某“驾驶车辆超越前方车辆后突然减速、转弯”(交通违法代码7004)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对其“驾车有妨碍安全的其他行为”(穿拖鞋驾车)作出教育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叶某情绪激动,大声呼喊,自称“大把钱”、“不怕罚”,对现场民警语言辱骂,作鄙视手势,并当众将民警开具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撕毁抛洒。

   现场目击群众将叶某辱骂、鄙视交警并当众撕毁处罚决定书的过程拍摄并上传到网络,引起了重大不良影响。6月10日,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堤东派出所依法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

   6月11日14时左右,叶某主动到堤东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对其语言辱骂、出鄙视手势侮辱交警,和当众撕毁并抛洒处罚决定书等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慎密调查,6月11日当晚,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根据叶某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叶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当晚,叶某被送到江门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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