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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通中考志愿填报zk.ntzk.com或www.ntzk.com

来源:网络搜索 浏览次数:16409次 发布时间:2014-05-19

为了全面贯彻《2014年南通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加强全市中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管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将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今年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完成。
    一、录取批次
(1)提前批次:师范定向生、师范艺体类统招生和现代职教体系试点项目录取
第一小批:师范定向生录取(依次选择填报志愿)
省免费幼师男生、师范艺体类定向生、师范普通类定向生
第二小批:师范艺体类统招生录取(设一个志愿)
第三小批:现代职教体系“3+4”试点项目录取(设二个平行志愿)
(2)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录取
第一小批: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招生录取
第二小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含普通高中艺体、科技特长生及与基地课程实施、创新人才培养直接相关的特长生)
第三小批:普通高中录取(各县(市、区)自定录取批次,推荐生根据各地制定的推荐生录取办法提前录取)
(3)第二批次:职业类学校录取
第一小批:师范普通类统招生录取(设二个传统志愿)
第二小批:五年制高职录取(设二个传统志愿)
第三小批:高技、现代职教体系“3+3”试点项目、中职对口单招专业录取(设二个传统志愿)
(4)第三批次:中职学校注册录取 (设一个注册学校志愿)
二、志愿填报
(一)考生志愿填报流程
全市中考报名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考生登录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进行志愿填报,个别考生由当地招办指定地点填报。中招管理系统志愿填报操作流程如下:
1.考生进入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操作界面后,依次输入考生号、姓名、密码和校验码登录系统后点击“志愿信息填报”。
2.考生首先核对并确认基本信息和已有评价结果及考试成绩,包括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成绩、体育测试与考试成绩、地理与生物学测等级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如有差错及时向老师报告,学校要及时向当地招生部门上报。考生核对无误后点击“我已核对并确认以上成绩无误”按钮进入下一页面。
3.考生必须先认真浏览今年中招录取办法和院校招生计划,阅读完成后点击“我已了解今年招生办法和招生计划”进入志愿填报页面。
4.考生分批次填报志愿,每批次首先选择“报考”或“不报考”。如某批次选“报考”后可在相应批次的学校名称和专业名称下方出现的虚线上依次单击,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学校和专业。考生要注意还有一些批次要求选择是否专业服从。
5.考生填报完成后可以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所填志愿信息,然后核对自己所填志愿信息,如核对无误后可以点击页面下方的“确认”按钮确认志愿信息。要注意志愿信息一旦确认后,考生在网上将无法自行修改信息。
6.报名学校系统管理员登录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后,在“志愿管理”下的“学生志愿管理”中打印“中招考生志愿表”,交学生和家长核对无误后在“中招考生志愿表”上进行签字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中招考生志愿表”交给报名点。报名点系统管理员在本校志愿填报完成后将“学生志愿管理”中考生的“学校确认”状态置为已确认。系统管理员要注意志愿信息一旦确认后,在网上将无法自行修改信息。
7.报名学校将所有确认后的“中招考生志愿表”汇总后与网上确认信息核对一致后即上报市、县(市、区)招生办,县(市、区)学校确认后的“中招考生志愿表”由各地招办负责保存,市区学校由市招办负责保存。
(二)志愿填报确认时间
1.全市志愿填报确认时间为5月27-30日,5月27日上午8:00开始,5月30日下午5:00前结束。
2.中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填报志愿,学生和家长统一在报名点签字确认。
3.5月30日下午6:00前报名点学校要完成所有考生的志愿确认工作。
4.6月4日下午6:00前各县(市、区)招办要完成志愿信息核对和反馈工作。
(三)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所有招生批次的志愿都实行一次性填报。考生在志愿填报时要注意各类学校录取批次,所有学校和专业代号不能选错,掌握传统志愿和平行志愿录取的规则。
2.考生未填报某一批次(含小批次)的志愿不影响下一批次(含小批次)志愿的正常录取,在某一批次的志愿栏中设有其它专业是否服从,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确认“服从”或“不服从”。填报了“服从”的考生如未被该学校专业录取,可在该学校未招满的专业中录取。
3.报考省免费幼师男生、师范艺体类定向生、师范普通类定向生的考生必须在相应志愿栏内填报志愿,本小批的三个志愿是可以依次选择填报的,如果第一志愿未填报不影响第二志愿的填报,第二志愿未填报也不影响第三志愿的填报。要根据户籍所在地对应的招生计划按照学校和专业代号填报志愿,考生和学校都必须确认户籍所在地信息与户口本是否一致、报考的学校和专业与户籍所在地相应的计划是否一致。
4.现代职教体系“3+4”试点项目,即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由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与应用型本科院校合作开展试点,本科阶段符合毕业条件毕业时可取得普通本科毕业文凭,但考生填报时要了解入学条件和转段升学要求。
5.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要注意是否达到所报学校对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要了解所在地区关于推荐生、特长生及相关自主招生录取的办法。
(四)志愿填报工作要求
1.加大中招政策宣传力度。中招志愿是招生录取的重要信息,既是考生对报考学校和专业意愿的表达,又是招生办投档和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招生办和报名学校要在考生志愿填报前,及时向考生公布各类学校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专业,加强招生政策宣传,使考生和家长全面了解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和学校招生章程。
今年各类中招政策和所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部分院校招生简章将公布于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网报平台http://zk.ntzk.com)、南通招考网(http://www.ntzk.com),南通各宣传媒体也及时进行宣传报导。市招办将统一编印《2014年南通市中招指南》,免费发放给全市所有的考生。为了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市招办将于5月24日在南通职业大学举办南通中招咨询会,省内外中、高职招生院校届时来通参会,为广大考生、家长提供交流沟通平台。考生要在志愿填报前了解并掌握今年的招生政策、计划和规程。
2.强化考生志愿填报指导。各县(市、区)招生办和报名学校要按中考志愿填报的统一规程和时间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前,要组织师生全面学习中招相关政策,尤其要加强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政策宣传和操作技术指导,做到科学、准确、公正、合理,确保对考生志愿填报的宣传和指导到位。要重点确保维护考生对师范招生和省统一下达的五年制高职及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的知情权,要尊重考生意愿和选择权,维护考生权益。报名学校不得误导、限制考生填报志愿;不得强迫考生改动志愿;不得向考生偏重或单项宣传有关招生学校。有误导或强迫考生填报志愿造成后果的由报名学校负责,并由纪检部门查实后追究相关责任。
3.认真核查填报志愿信息。考生要在认真阅读相关材料的前提下,结合本人的情况,慎重选择自己所要填报相应批次的学校和专业志愿,特别对学校和专业代号不能选错,并认真慎重、细致反复核对“中招考生志愿表”后再签字确认。各报名学校要组织班主任和相关老师认真、周密做好志愿信息核对工作,预防考生出现志愿填报差错。考生志愿信息须经考生本人和家长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未经考生本人及家长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经签字确认后的志愿信息确认单由各报名学校交市、县(市、区)招生办留存,以备核查,保存期一年。
4.精心组织志愿填报工作。中招志愿填报工作由市、县(市、区)招生办、报名学校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市招生办负责全市志愿填报工作的整体组织与协调,提供统一管理系统平台,及时印发各类政策文件,并负责中招系统的运行、更新与维护。同时负责做好市区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检查、督促市区报名学校做好志愿填报的各项组织、指导工作。
各县(市、区)招生办负责本县(市、区)范围内各报名学校和个别报名考生志愿填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报名学校对中招管理系统使用的指导与管理,及时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各地招生办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检查、督促所辖报名学校做好填报志愿的组织工作及打印志愿信息确认表,重点是要做好各类信息的上报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安全。
各报名学校负责本校考生的志愿填报组织工作,及时向考生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做好中招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好考生上机登录系统进行志愿填报,及时做好志愿校核等工作,组织好考生及家长对志愿信息签字确认工作,并做好各类信息和签字表的上报工作。
三、中招录取
(一)中招录取管理要求
全市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机制。全市招生宣传、志愿填报、数据管理、招生录取和信息查询均在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上实行网上统一操作,各县(市、区)招生办、报名学校和招生学校按管理权限在管理终端上操作。 
全市中等学校招生一律在中考后进行,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考生填报志愿,分批次择优录取。各县(市、区)招生办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录取审批程序,严禁无计划招生、无档案招生和不按志愿或规程招生。 
(二)招生录取办法说明
1.各县(市、区)教育局、招办要按照市教育局中招意见的文件精神,科学制定普通高中录取政策,要求各招生学校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公布普通高中录取条件中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要科学制定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批次和切实可行的录取投档方式。
2.所有符合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含普通高中艺体、科技特长生及与基地课程实施、创新人才培养直接相关的特长生)的学校录取时按各地制定的特长生录取办法,实行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即各县(市、区)招办提供所报考特长生综合评价、学业测试、中考成绩,在普通高中第三小批开始前,由各招生学校提供所录取的考生。
3.现代职教体系“3+4”试点项目招生列入提前批次录取,依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在1:1.1比例内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中考成绩择优录取。第二批职业类学校志愿录取在全市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分小批次依据传统志愿投档原则,按1:1.2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中考成绩择优录取。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由学校实行注册招生。
4.为进一步扩大考生和院校招生自主权限,中职类学校全部实行自主注册招生,即第三批次(中职学校注册录取)不参与投档,所填报的注册学校志愿,在录取前由市招办提供给各相关招生学校,由学校实行自主录取。
5.凡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与后所有批次的招生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下一批次所报志愿录取。
(三)招生录取时间安排
5月20-25日:志愿填报工作布置、志愿填报系统调试,中招政策宣传、考生志愿填报指导
5月24日:全市中招咨询会(地点:南通职业大学)
5月27-30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签字确认、学校确认
6月4日前:各县(市、区)招办志愿信息核对、反馈
6月27-28日:提前批次(师范定向生、师范艺体类统招生和现代职教体系试点项目录取)
6月29-30日: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录取)
7月1-6日:第二批次(职业类学校录取)
7月10日-9月30日:中职学校注册录取和中、高职补录取
中招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涉及每个学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时间紧,要求高,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着对每个考生负责的精神,精心组织,强化宣传,落实责任,确保中招录取工作有序平稳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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