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黄岛区东区小一网上报名www.hd.qdedu.net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使小学招生报名流程程序化、规范化,为社会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度较高的招生平台,形成报名、录取一体化管理的网络机制,从2013年始我区东区小学一年级实行网上报名,为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权益,方便广大家长知晓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新生招生政策,顺利申请学位,现将2016年小学新生入学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2016年新生招生文件依据
主要依照以下文件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
3、《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中小学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教通字〔2014〕17号)
4、《关于做好2016年东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二、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须具备的条件和提供的证件材料
必须年满六周岁(2010年8月31日及此日期前出生)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以下条件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一)本区户籍适龄儿童:黄岛区户籍(原开发区户籍和原胶南户籍)且必须年满六周岁(2010年8月31日及此日期前出生)。需提供证明:①儿童随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同住(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的,还需提供房产交易大厅出具的儿童及其父母在我区内无房的证明)的户籍卡②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房产证③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说明:原胶南户籍属于本区户籍,按招生政策只能按自购房就近报名入学,但原胶南户籍学生家长确实在东区(指原开发区,下同)务工一年以上且在东区租住一年以上,可按外来务工子女租赁房学生(第5种学位类型)审核录取。网上报名时,具体操作如下:
本区户籍(原开发区户籍和原胶南户籍)自购房学生,在网上报名时,户籍一栏请选择“黄岛区”;但原胶南户籍在东区租房者,符合外来务工子女入学条件,可按第5种学位类型报名,网上报名时,户籍一栏请选择“胶南”。
(二)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父母至少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我区务工一年以上;
②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山东省居住证”,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
③符合我区规定的入学年龄。
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父母一方在本区劳动合同(同时提交由合同单位为其缴纳的一年以上的社保明细)或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
②父母一方在本区居住证;
③父母一方在本区房屋产权证或正式房屋租赁证明;
④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
⑤学生的医学出生证明;
⑥外来务工子女但户籍属于青岛地区的,不再需要办理“山东省居住证”。
三、学位申请的时间及程序
1、网上正式报名时间:6月11日—6月24日
具体方法: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招生范围,对照自身情况,选择规定的学校,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资料。
步骤:登录黄岛区教育体育局网站 (网址:http://www.hd.qdedu.net /)——点击“2016年小一网上报名”——阅读报名指南、报名使用说明书等各项须知后,注册并按照要求逐项填写各项信息资料,并按网上要求保存相关信息,最后使用“打印”功能预览自己所填写信息,确定无误后进行打印(也可以再进行修改),确保报名成功。网上申请报名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家长可避开报名时间的高峰期(刚开始和最后),以免造成网络塞车,影响顺利申请。
2、学校审核时间:6月25日— 7月4日
适龄儿童家长携带打印的报名表(确保信息准确并已签字)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提交给申请的学校审核。学校初步审核材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通过去相应职能单位核实和上门家访等方式确定审核结果并在网上公布。
3、录取时间: 7月5日— 7月8日
录取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关闭,系统于录取结束后开放,家长可在7月8日早10:00—晚12:00之前在网上查询学生录取情况。
4、补录时间:7月11日—7月12日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和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但经学校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可以进行补录,但必须在网上公布的未录满的学校之间选择报名,未录满学校将按网上申请先后顺序进行审核录取,直到录满为止。
5、新生报到注册:以录取学校下发的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
各学校接受新生报到注册,家长应及时到学校为孩子办理注册报到手续(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学校请假说明情况)。逾期不办,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新生的学位类型、录取的原则及顺序
(一)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住房情况将我区新生学位类型分为5类,优先级从高到低依次如下:
1、学位类型1:本区户籍,且自有房产和户籍地址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
2、学位类型2:本区户籍、自有房产和户籍地址不一致,但自有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3、学位类型3:本区户籍集体户或空挂户,落户地址在学校片区内但孩子及其直系亲属在我区内均无自有住房,能出具房产交易大厅的无房证明。
4、学位类型4: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房产。
5、学位类型5: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在学校片区内租赁房。
(二)录取顺序和原则
1、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依据学位类型的优先级和在申请学校的排名依次录取。
2、学位类型1、2、4、5以房产证办证日期或正式租赁证办证日期为准进行排序,当出现房产证或租赁证办证日期一致时,本区户籍以落户我区日期为准进行排序,非本区户籍以来我区务工或经商时间为准进行排序(以入社保时间或营业执照办理时间为准);学位类型3以落户我区日期为准进行排序。
3、家长网上报名填完各项信息保存成功后,即可看到孩子的学位类型,以及截止目前孩子在申请学校的排位。随着家长的不断报名申请,孩子在申请学校的排位将随时更新,直到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家长可随时登陆网站查询。
4、在规定网上报名期限内,家长可随时更改各项报名信息和申请学校,报名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能再进行任何改动。
5、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优先级录满时,其余符合就读条件但未被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需调配到其他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请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租赁房学生最好在学生数相对较少的学校片区内租房,确保学生能够在片区内学校上学。
6、学位申请登记学校不是录取学校,最终录取学校需待申请报名学校审核通过后,根据该学校实际招生计划按照学位类型优先级及排名次序网上自动录取,最终录取结果以网上和录取学校门口张榜公布的录取名单为准。
7、第一次录取结束后,网上将公布未录满学校名单,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经学校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录,但补录只能申请网上公布的未录满学校且不能重复申请。
8、在规定报名期限内,申请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家长可错开申请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塞车,影响顺利申请。但补录时,未录满学校将按网上申请先后进行审核录取,直到录满为止。
五、监护权由父母变更为他人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变更关系的法律文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再提供变更后的监护人的各项证明材料;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