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新闻网—衡水晚报讯(记者杜将)9日,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了市直幼儿园招生公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市第一幼儿园、市第二幼儿园制定了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自今年秋季招生起执行。公告中显示,此次招生为网上报名,对报名成功的幼儿随机摇号录取。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往年市一幼、二幼招生压力过大,今年特制订次招生实施方案。
6月23日至25日网上报名
年满3周岁(截止到当年8月31日)、身体健康的学龄前幼儿,家长可于6月23日至25日的每天9时至17时,登陆市一幼、市二幼网站上的报名入口,按要求填写《xx年衡水市第一幼儿园、衡水市第二幼儿园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要求事项,进行报名。家长要认真阅读登记表中的家长须知,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每名幼儿(以身份证号为准)限报一所市直幼儿园,多报将取消录取资格。
适用原桃城区所属中心城区
原桃城区行政区所属中心城区(即桃城区、工业新区城区直属小学服务范围内)具有城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地理位置原则上为西外环以东、南外环以北、北外环以南、京九铁路以西,不含彭杜、河沿、赵圈、麻森、邓庄等周边乡镇和河东街道办所属乡村户籍适龄儿童)。
上述区域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父母至少一方持有上述区域内的居住证;父母至少一方持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人社部门颁发的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三证有其一即可,截止到当年8月31日满一年以上);上述区域内的有效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截止到当年8月31日满一年)。
现场监督下随机摇号录取
按照方案,市直幼儿园录取程序分五步进行。
随机摇号录取。市一幼、市二幼同时对网上报名成功的幼儿随机摇号录取。摇号现场须有监督人员在场,包括市教育局相关人员、公证处公证人员、家长代表(幼儿园家长委员会成员)等。
核实相关材料。通过摇号预录的幼儿的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带幼儿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预录幼儿园进行信息现场审核确认登记。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户口簿(户主为幼儿父母其中一方的,需提供户主户口页和幼儿户口页;祖孙三代同住且户主为祖辈的,除提供户主户口页和幼儿户口页外,还需提供同一户口簿上的幼儿父母至少一方的户口页);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持证人原则上为幼儿父母,祖孙三代同住的,除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外,还需提供由居委会开具的关系证明;幼儿出生证;幼儿预防接种证;进城务工经商人员还需提供报名时所需提供的其他证件。证件材料不全、虚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前往幼儿园办理审核手续、幼儿体检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幼儿面试(残疾筛查)。
领取儿童健康检查表,到市妇幼保健院体检。
通过面试及体检合格者领取录取通知书。
在规定时间未办理入园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另据介绍,招生方案自今年秋季起执行。市直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一次,春季不招生。
相关事宜可拨打市一幼电话2063960、市二幼电话2199808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