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小升初网上报名系统http://ncxsc.nceea.cn/为更好的开展我市2016年小升初报名暨网上信息采集工作,进一步落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主导职能,力求小升初工作程序规范、招录公平,由各城区教科体局(办)统一组织指导辖区属地内小学毕业学校(含相关区属、市属、事业办和民办等学校)进行小学应届毕业生信息采集、审核和报库工作。经研究,我市今年城区小升初报名暨网上信息采集使用市教育考试院研发的 “南昌市小升初信息管理系统”。具体实施方法如下:
一、报名对象和条件
1.南昌市城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含本市城区户籍外地返昌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符合条件的非本市城区户籍随迁子女。随迁子女指在我市城区经商,并领有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固定住所(房产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或是在我市城区务工,并签有合法用工合同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固定住所(房产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
二、信息采集方式和时间
1.信息采集方式:登录“南昌市小升初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小升初报名暨信息采集。
网址:南昌市教育考试院(ncxsc.nceea.cn)。
2.信息采集时间:3月16日-3月31日。
三、信息采集办法和要求
1.信息采集地点和材料
(1)本市各小学的应届毕业生(含在读的本地户籍学生和符合条件非本市城区户籍随迁子女)由毕业学校统一组织采集信息。
小学毕业生家长持家庭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义务教育登记卡等相关报名原始材料交毕业小学进行信息采集。
(2)我市城区户籍外地回昌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和非我市城区户籍符合随迁子女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等接受义务教育,须按统一要求,同期参加信息采集和审核。其中,我市城区户籍外地回昌的小学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区教科体局(办)受理。非我市城区户籍符合随迁子女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科体局(办)受理。
我市城区户籍外地回昌的小学毕业生,须持家庭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义务教育登记卡、全国统一电子学籍(加盖校章)等相关报名原始材料进行信息采集。
非本市城区小学就读,在我市城区经商户随迁子女,须持家庭户口簿、全国统一电子学籍(加盖校章),并领有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固定住所(房产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
非本市城区小学就读,在我市城区务工户随迁子女,须持家庭户口簿、全国统一电子学籍(加盖校章),并签有合法用工合同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固定住所(房产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
2.相关材料要求
以上所述的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不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办理时间截止为2016年3月31日。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搭户、空挂户不作为初中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工商执照、社保缴纳、居住证、租房证明的办理时间都必须在一年以上,并且租房合同需在房管部门正式备案方可有效,推算截止时间均为2016年3月31日。特别是对有多套独立房产、多个住址的学生,生源学校应做好指导工作,须由学生家长(或其它法定监护人)自行确定提交唯一合法常住地址及证明材料。
城区地铁建设拆迁户、棚户区改造拆迁户子女就学安排: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学须持家庭拆迁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推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租赁房屋附近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市教育考试院将会同拆迁部门建立核查机制,对拆迁证明材料予以全面核查。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现役军人子女、引进博士后高级人才子女等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南昌市拥军拥属条例》、《中共南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昌市高层次人才优惠待遇“一卡通”实施办法的通知》(﹝2012﹞2号)等规定执行,并在一定范围公示。
对本市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读,按照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昌市保障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受教育权工作细则〉的通知》(洪教基字〔2014〕10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信息采集日程安排
1.3月16日至3月18日,信息采集工作准备。
召开我市2016年城区小升初报名暨信息采集工作会义,布置有关工作,进行工作培训。各城区教科体局(办)和小学毕业学校领取登录名和密码,学校系统管理员为本校每个班主任添加管理账号和密码,组织、指导家长填写《南昌市2016年城区小升初信息采集目录》,在学籍信息形成的初始数据基础上,产生与学生身份证号相关联的唯一报名暨信息采集序号,并完成小学毕业生照片采集和系统上传。
2.3月21至3月31日,信息采集和初审。
(1)区教科体局(办)组织生源学校进行本校小学毕业生(含对口直升对象)基本信息采集和初审。生源学校要成立本校小升初工作领导小组,妥善安排相关工作。在采集信息前召开专门的家长会,宣传有关政策,明确相关要求,发放有关宣传材料,做好培训工作,并按要求回收经学生及家长签字的《致全市城区小升初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回执。
(2)在区教科体局(办)和小学毕业学校的指导下,小学毕业生及其家长访问ncxsc.nceea.cn进入“南昌市2016年小升初信息管理平台”或者通过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学考平台登录,输入用户名(采集序号)和初始密码(身份证后8位)进入小升初信息管理系统。学生登录系统后务必对自己的初始密码进行修改,产生学生及其家长所掌握的新密码。学生用户名及新密码须自行妥善保管,小学毕业生及其家长可以凭借本人用户名及新密码,登录系统查看并完善学生的基本信息,小升初招录期间可实时查询信息采集记录、各级审核状态、资格复核安排、录取学校等信息。
(3)小升初学生必须参加网上信息采集, 每位小学毕业生只能产生唯一报名暨信息采集序号,凡未经市教育考试院网上信息采集的,一律不予办理小升初录取。小升初入学信息是学生参加义务教育学位分配和建籍管理的重要依据,各校务必高度重视,按相关信息填写要求,指导学生及其家长认真填写及核实。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家长信息、户籍地址等信息必须与户口簿保持完全一致,房产信息必须与房产证(房管部门正式备案住房租赁合同、居住证)保持完全一致。凡提供假房产证、假户口簿等虚假证件的,一经发现,一律按照就松不就紧的原则统筹安排处理。其中,户口簿地址:填写户口簿上详细地址,房产证地址:填写房产证上详细地址,均须保证“一字不错,一字不漏”,否则和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房管部门信息匹配数据时,有一字之差,均被列为“提供虚假信息,无法通过,纳入统筹”。父母亲联系电话用于接收小升初招录信息,务必填写现使用的手机号码,确保联系通畅。学生信息一经采集,一律不得修改。
(4)小升初学生信息须经班主任和小学毕业学校领导小组两级审核。对户籍地址、房产地址出现变更的,毕业学校须安排专人上门核实。对具备随迁子女等附加资格的毕业学校须进行核查、备注。班主任和小学毕业学校领导小组确定审核意见后,在小升初系统予以提交,同时由学校统一打印《南昌市2016年城区小升初报名登记表》交学生及其家长签字确认其所提交信息真实、完整和准确,交小学毕业学校存档。区教科体局(办)同期受理非本地城区小学就读的外地返昌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和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报名、信息采集和审核。
3. 4月1日,信息采集结束,“南昌市小升初信息管理平台”信息采集功能关闭。
4月1日-4月7日,区教科体局(办)对本区小学毕业生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后按要求在小升初系统中提交审核结果并将本区数据上传至市教育考试院。在此期间,各城区根据本区对口直升实施办法,汇总、审核学生及其家长的个人申请、原始材料和资格,将经审核合格的对口直升等相关学生名单上报至市教育考试院。各直升校(含直升试点学校、省属事业办学校和部分九年一贯制办学学校)报交对口直升学生名单,省属事业办学校报交教工子女相关材料,市警备区报交驻昌部队军人子女名单,引进博士后高级人才子女按相关规定报交原始审核材料。各项名单、材料一经核定、上报,不得修改,对口直升学生不列入学区划分范围。
4. 4月8日—5月下旬,信息比对和审核。
在市公安户籍、房产管理等相关部门、单位积极协助下,对小升初学生信息进行电脑比对核查。市教育考试院将统一组织各区教科体局(办)进行全市小学毕业学生信息联合审核。
附件:
1.南昌市小升初信息采集须知
2.南昌市小升初信息管理系统生源学校操作说明
3.南昌市小升初信息管理系统班主任操作说明
4.南昌市小升初信息管理系统各区教科体局(办)操作说明
5.南昌市小升初信息管理系统学生家长操作说明
6.南昌市小升初信息采集目录及填写说明
7.南昌市小升初复议申请表
8.南昌市小升初地段代码添加汇总表
9.南昌市小升初小学代码表
10.南昌市小升初初中代码表
11.南昌市小升初县区联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