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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40岁女子约见28岁小弟 被下药性侵后软禁

来源:网络推荐 浏览次数:640次 发布时间:2016-04-08

侯小姐今年40岁,来广州打拼多年,今年1月初她在白云金沙洲的住处玩手机,突然附近的人中传来消息,一名姓梁的28岁男子向她发送了加好友的请求,两人加为好友之后,双方聊的很愉快。


2月5日晚上,梁某邀请侯小姐出来唱K,当晚侯小姐只身一人赴约,梁某还带着朋友蔡某,三人在KTV玩到第二天凌晨。“他不知道在我茶水里放了什么东西,唱K的时候是清醒的,从唱K的地方出来,我们在路上找出租车,找车的时候好像头晕,天旋地转。”侯小姐说。


迷迷糊糊当中,侯小姐被梁某和蔡某带回了居住的地方,据侯小姐讲述,2月6日的凌晨梁某曾两度用暴力胁迫她与之发生性关系。之后梁某和蔡某还软禁了她,并收走了她的手机和衣服。侯小姐多次向他们求饶。“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残忍,我跟你没仇没怨,你放了我我不会报警的。”侯小姐哭说。


侯小姐告诉记者,在软禁了3天后,两人决定把她活埋了。“我知道他们拖我出去埋的,后来我就喊了一句前面的人,报下警吧。”侯小姐说。


4月1日白云警方通报称,2月9日凌晨2时许,有群众报警称在白云区金沙街沙凤一路与向南街路口处有1名女子求救。白云警方接报后迅速派员到场,发现现场有一名女子侯某和一名男子梁某,民警将2人带回作调查。


侯小姐说她并不知道案发的现场是在哪里,因为当晚她是迷迷糊糊地被梁某带回了家,她只是依稀的记得楼下有个大型的农贸市场,不过事后派出所的民警向她透露,案发的现场实在啥封存金沙大酒店后面的一处公寓,八楼怀疑是案发现场。


可是梁某给出的说法与侯小姐的截然不同,梁某供认,双方通过网络软件认识不久,侯小姐是事发前在其出租屋内住了3天,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因梁某的女朋友要到广州过年,梁某在当日劝侯小姐离开时,双方发生了纠纷,后来被群众发现报了警。


白云警方经过侦查,于2月9日依法对嫌疑人梁某刑事拘留,并于2月16日呈请白云区检察院逮捕。后白云区检察院以该案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批准逮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白云警方依法对嫌疑人梁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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