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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枣庄中考报名时间为4月21日至25日

来源:网络搜索 浏览次数:591次 发布时间:2014-04-13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21日-25日,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名地点
  辖区内由各区(市)教育局负责(山亭部分学生报考枣庄三中由山亭区教育局组织)。应届毕业生在初中学校报名;往届及回原籍的,凭户籍和学籍证明(加盖就读学校及区<市>级学籍管理章),并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到户籍所在区(市)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
  (三)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具备报名资格:(1)具有本市户籍并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2)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在外地就学的初中毕业生;(3)在本市注册学籍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外商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4)能坚持学习的残疾学生与其他学生同等对待。
  2.下列情况不得报名:(1)高中阶段(普通高中、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在籍或毕业生;(2)在既往学业考试中被取消考籍或录取资格的;(3)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4)户口不在本市且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须交验以下证件:
  本市的提供家庭居民户口薄或户籍证明。
  外商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要提供:(1)居住证;(2)房产证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一年以上);(3)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一年以上)。
  2.按普通或艺体分类报名,不得兼报。
  3.资格审核:报名点将学生本人、户籍、学籍三对照,凡户籍与学籍名不符、本人与学籍照片不符及未提供有效手续的均不受理。区(市)将报名材料与学籍信息比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往届生在上报信息中标注。
  4.缴费: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枣政办发〔2010〕15号)文件要求,各区(市)于4月30日前将应缴款项上缴至市教育局(往届生及回原籍的考生,按有关考试费用标准报名时交至报名点)。
  5. 志愿填报:分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报考枣庄三中、枣庄市实验中学、枣庄八中、滕州一中、滕州二中(以上学校之间不可兼报)为第一志愿的学生,可填报符合招生范围的第二志愿,可自愿选择参加“三限生”录取。
  学生须填写“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表”(见附件3),经报名点审查人审核签名、录入报名系统打印“报名学生名单”、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报区(市)教育局存档备查。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取消其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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