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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怀孕不适,东莞清溪的王女士住院安胎准备迎接第三个孩子的降生,没想到丈夫却在此时和她的亲侄女“勾搭”在一起,还生下小孩……
昨日,东莞市第三法院向媒体通报,该院通过调查离婚案件发现,6%的离婚案件涉及第三者问题,男方“出轨”已成为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
对此,该院提示离婚案件中的无过错方,要注意利用合法手段对另一方的过错行为进行举证,以获得法院判决支持多分夫妻财产或得到合理赔偿,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三”成破坏婚姻关系“重要杀手”
据统计,东莞市第三法院2013年共审理离婚案件316宗,其中20宗当事人明确表示涉及第三者问题,比例达6%。除了夫妻性格不合、家庭暴力、夫妻一方沉迷赌博、吸毒等原因,第三者问题已成为破坏婚姻关系的“重要杀手”。
该院调研发现,涉及“小三”问题的20宗离婚案件中,其中突出的特点之一就是“出轨”的一方无一例外均为男方。
幸福婚姻遭亲侄女插足
女子起诉离婚获多分财产
东莞清溪的王女士和丈夫聂某于1997年12月21日登记结婚,婚后生下两个儿子,夫妻感情一直很好。直到2006年,王女士再度怀孕,因身体不适经常大出血,需要住院安胎。在这过程中,王女士发现丈夫竟跟她亲侄女发生婚外情,一直在外非法同居且已生育一个小孩。虽然气愤,但为了孩子,王女士多次苦劝两人分开,丈夫不但无动于衷,还发展到对其拳脚相向。
2010年9月,王女士向法院提出离婚。在诉讼过程中,聂某承诺痛改前非,并和王女士签订了协议,最终双方和好。可好景不长,聂某又开始打骂王女士,且仍和其侄女保持同居关系。王女士忍无可忍,再次起诉离婚。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认定二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二人离婚。王女士主张聂某在外包养王某且生育有小孩,并提供了相片、保证书予以证明。从相片可见,聂某确与王某有较亲密的合影,且其也在庭审时承认曾有婚外情。结合保证书中的内容“聂某保证不再与王某有任何联系和往来,更不能与私生女相认”,法院采信王女士主张,对王女士要求聂某赔偿5万元予以支持。另外,判决双方各享有经营公司股权的50%,名下房屋、汽车归王女士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