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第六届中国国际葡萄酒及烈酒(郑州)展览会
6th ( Zhengzhou ) China International Wine & Spirits Expo 2016
时 间:2016年4月22-24日 Date : April 22 nd -24 th 2016
地 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 Venue : Zhengzhou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 Exhibition Center
■展会概况/Brief Introduction
郑州国际葡萄酒及烈酒展经过5届精心培育,在海内外广大参展商、专业参观人士的大力支持下,取得长足的发展;据统计,历届展会上共有来自意大利、法国、德国、南非、西班牙、希腊、澳大利亚、加拿大、摩尔多瓦、葡萄牙、智利、阿根廷、香港地区、台湾地区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300多家企业参展,总展出面积十几万平方米,累计接待国内外专业人士近30万人(次),成交额近百亿元人民币。
2016年第六届(郑州)葡萄酒及烈酒展览会将于4月22-24日在中国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同期召开第十七届中国(郑州)国际糖酒食品交易会,郑州国际糖酒会经过十年的良性发展,已从最初的“粗放型”向“精品型”转型升级,转型后的郑州国际糖酒会现在已成为全国影响力较大的大型行业展会之一。同时两大展会的联手同期举办,必将会给参展企业带来更多的商机。
■市场分析 /Market Analysis
2016年中国将正式开启葡萄酒的黄金十年。2007-2010年的非理性发展,透支了之后的消费力。十八大之后,限制三公消费及多项禁酒令等举措严重遏制了政务消费,商务消费也颇受影响。经过三年多的调整,畸形消费已被充分挤压,消费观念、消费习惯已开始改变,市场成熟指数日益提高,已经开始走向理性消费。同时,70、80将成为消费的绝对主力,随着消费主题回升及消费观念的转变,中国酒类消费在呈刚性增长的同时,以品牌和品类为特点的市场格局逐步形成,国产知名的白酒、黄酒、果酒、啤酒相互之间以及与进口的葡萄酒、烈酒为争夺市场份额在品牌、营销模式、技术创新和品种开发上进行激烈的竞争。近年来,随着葡萄酒文化和知识的普及,以及消费者对健康养生的重视,低酒精度的葡萄酒在酒类消费中的比重将继续加大,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组织机构/Organizations
主办单位:河南省酒业协会 九州糖酒网 中原网糖酒频道 瑞城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瑞城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玖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河南省酒业协会进口酒分会
媒体支持:河南日报、郑州日报、河南电视台、郑州电视台、大河报、九州糖酒网、中原网糖酒频道、腾讯大豫网、凤凰网、网易、新浪、大河网、中国葡萄酒、葡萄酒交易网、中国葡萄酒资讯网、中国红酒网、中国葡萄酒信息网、酒海导航等
■日程安排/Schedule:
报到布展:2016年4月20日至21日 开幕仪式:2016年4月22日9:30
交易日期:2016年4月22日至24日 闭幕撤展:2016年4月24日15:00-21:00
■精彩活动/Events
1、布鲁塞尔金奖产品推广与品鉴会 2、中原地区百姓喜爱的酒类品牌评选与颁奖
3、2016第三届河南省民间品酒师大赛 4、葡萄酒主题论坛
■特色服务/Special service
很多企业参加一次展会为什么达不到预期目的,究其原因,是因为不会参展,不会利用展会的有关资源,不会制定系统的宣传和参展计划等。为帮助企业达到参展效果,实现效益最大化以及在展前、展中和展后对参展商品的美化包装,组委会特别推出特色宣传服务套餐。套餐包括:参展、宣传包装、广告推广、招商、活动、产品发布会与论坛等。如企业对此感兴趣,可直接与组委会联系。
■参展范围/Exhibits Profile
A、各国品牌葡萄酒(红葡萄酒、白葡萄酒、桃红葡萄酒、香槟/气泡酒、冰酒等),烈性酒(威士忌、白兰地、伏特加等),果酒、利口酒、保健酒、原酒等。
B、国内外酒饮器皿、酒类包装及储藏技术、佐酒小食品、酒类广告设计等、酿造工艺与设备,灌充、贮藏包装技术与设备。
C、酒庄,酒窖技术与生产资料,葡萄酒报刊、杂志、网络等专业媒体。
■参展须知/Notice
1、需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及销售企业,国外企业必须出具中国进口食品检验检疫证明文件,报名参展需向主办单位提交加盖公章的三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证明。
2、认真阅读《参展手册》中相关制度条例,了解清楚展会的布展、交易及撤展时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或损失。如有特殊需求请提前与组委会联系落实,以免影响参展交易质量。
3、确定参展后应详细阅读《参展合同书》的各项条款,确认无疑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签字或盖章后传真或邮寄至组委会相关部门备案存档,以便于落实展位。合同签定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将参展费用汇到组委会指定的收款账号。组委会收到参展费用后印制【展位证】,企业应凭证参展。
4、严禁携带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侵犯商标权的产品进入展会现场展示交易,一经查出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