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李丹丹)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国家卫计委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全面二孩”政策必须依法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各地不得自行其是,最终政策的落地时间将保持一致。
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表示,根据十八届五中全会的精神,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以及相关条文都要做适当修改,配套的法规规章也需要做相应的修订。在法规修订之前,各地仍要执行现行的生育政策。
杨文庄表示,全面二孩政策和单独二孩政策落地时间会有不同。单独二孩政策是授权地方修改条例来组织实施的,各地人大开会的时间也不一致,有的还要做很多工作,所以启动的时间有不同。而全面二孩政策是通过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把以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修改为“生育两个孩子”。所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实行以后,就是全国实施全面二孩政策的时间,这个时间是统一的。
杨文庄还表示,全面二孩政策落实后,国家妇幼资源建设能力特别是优质妇幼助产机构的资源,在满足群众需求上还有一定的挑战,卫计委和各级卫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会把加强妇幼保健能力供给和能力建设作为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此外,杨文庄称,猴年不会迎来人口爆炸。他表示,从目前来看,全面二孩政策刚刚出台,还要经过全国人大修改法律,各地修订配套的相关的法规,正式落地应在全国人大的法律修改完后,还有一段时间。2016年也就是猴年出生的数量不会太高,不会形成非常明显堆积。
■ 焦点
“抢生二孩”如何处理?
近期,对于政策窗口期的“抢生”行为是否处罚成为社会关注热点。
此前,湖南省卫计委称,对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公布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修订施行前,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不作实质性处理。
随后,国家卫计委表态称,“全面二孩”政策必须依法启动实施。在此之前,各地各部门都必须认真执行好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不得自行其事。
3日,湖南省有关方面回应称对于之前公布的决定目前已经叫停。
记者梳理发现,对于政策窗口期的“抢生”行为,大部分省份明确表示,在“全面二孩”政策落实前,不符合条件生育“二孩”的仍属违反政策,或将被罚款。还有一些省份则回应说,政策尚未落实,暂不表态。
如北京、四川、山西、内蒙古、青海等多地表示,“全面二孩”政策将严格依据国家卫计委强调的“全面二孩政策必须依法启动”来实施,生育政策仍按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执行。
在“单独二孩”实施前采取灵活政策的安徽,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未具体研究“全面二孩”。
此外,针对政策的落实,上海和北京卫计委均表示,目前正在研究实施“全面二孩”政策的具体方案,开展目标人群测算,研究制定政策衔接办法。浙江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则表示,一旦国家方案公布,浙江会在第一时间落实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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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策公布,到修法落地,全面两孩政策落地显然需要经过一段过渡期,对于在此期间抢生的行为,各地是否会进行处罚,尤为引人关注。
湖南率先提出“不作实质性处理”,但随后不久就叫停。湖南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3日称,湖南省卫计委已收到国家卫计委相关通知,之前湖南省卫计委做出“即日起,不符合湖南省现行生育政策的夫妇已经怀孕第二个子女的将不作处理”的决定,已暂停执行。
对此,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全面两孩政策必须依法启动实施。根据十八届五中全会的精神,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配套的法规规定也要相应修订。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之日,就是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之时。之前,各地各部门都必须认真执行好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不得自行其是。
记者注意到,安徽等地明确提出了“抢生应被罚”。安徽省卫计委近日在其官网发布《安徽积极做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期相关准备工作》一文,文章明确提出,在国家和安徽省尚未出台生育新政之前,仍按照以往口径严格执法,如果出现违法生育或提前抢生,依然属于违法生育,应接受相应处罚。
有评论认为,倘若遵照“对抢生不进行处罚”的做法,势必带来“良性违法”的后果,这对正在全面施行依法治国的中国而言无疑不利,甚至导向用政策代替法律的不良效应;倘若严格执行即将废止的法律条文,不仅法理上存在瑕疵,对于抢生的夫妇似乎也不公正,且降低了中央政策的善意。
国务院参事马力对中新网记者表示,希望从中央到地方能够加快法律法规的修订,尽量缩短政策过渡期,从而为民众尤其是那些生育意愿较为强烈的高龄产妇合法生育创造政策条件。(完)